春分一过,就多了几分对炎热的恐慌和喜悦。
整日整日的困倦,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睡意。像中了邪。到了晚上才会清醒。透过车窗,看街灯和楼宇霓虹流光飞舞,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快慰。
前些天,徘徊在后海边,因为星巴克不可以吸烟,就买了大杯咖啡靠在汉白玉栏杆上。回忆起第一次来这里,满眼繁华,那种不平静,现在依然不能忘记。这个城市曾经带给我的美好憧憬,对自己给予了更多的希望。如今,好奇心被强烈的归属感占据。借用阿莫多瓦电影里的一句话“名利物色无嗅,习惯后无影无踪。”我想,好奇心、爱情和幸福也是一样。即便失去独处时间,即便做家事消耗想象力,也只是过程。
我曾经想过人生意义之类的巨大主题。听到过一种论调,人生就是不断地超越,不断地进取,成功地男人应该不断地向上攀登。很生气会有这样人,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,竟然还被多数人追捧,并集结了一大帮愿意戴这大帽子的男人,很可怕。我可以平淡的接受现实,平淡的过我的生活。害怕看见自己被利益诱红双眼的样子,那是一种不可理喻的丑陋姿态。虽然也有怅然若失,但这并不频繁,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,我生活的恬淡无争,有我的坚持。
一天晚上杨下班带回来一束玫瑰,很小的花形,像极了蔷薇,后来翻了一下玫瑰图谱,才知道原委。这玫瑰漂亮,不像情人节媚俗的礼物,却似田间、原野肆意生长。大大的一簇,泡在水里。
脑海中闪现《颐和园》里余红的身影,野玫瑰一般肆意生长的时代青年,大学里沐浴着新时代赋予的权力去感受所有的变迁、爱恋和伤痛,那么痛快,那么决绝。激昂的青春稍纵即逝,对高度理想化情感的苦苦追求,境遇窘迫的清苦生活让本来花朵一般的女人憔悴,失去生命的光泽。这不会是她想要的生活,这样的生活也本不应属于她,可错在哪里?错在这不仅仅给人机会的时代?错在她对高纯度情感的执拗追求?错在自己放纵的行为,欲壑难平?影片尾声,多年不见的情人相见,昔日澎湃的爱情无力回天,只会让彼此更加不知所措。她的感情和过往如一抹绚烂烟花,只能永远的映在当年的纯净的夜空。总之电影结束了,余红也消失在高速公路旁。
另一个女人名叫玫瑰。是香港夜总会红极一时的歌星。玫瑰色的口红,映着一张东方女人白皙的脸。带着一对儿女嫁给了一个外国水手。因为对生活的不满,能几次携带儿女从一个家,投奔到另一个家,一个男人到另一个男人。生命的种种境遇让人失去耐性,会轻生。男人不愿背负生活压力;情人Joe爱上她的女儿等等等等。只有他沉默的儿子Tom把这一切看在眼里,并记住了这一切。生活的折磨让这个女人习惯性自杀,最后再决定再次搬家的时候,儿子Tom愤怒的抱怨,让她走上绝路,一席真丝的睡袍悬挂在门外的仓库里,一个大大的箱子,装载着女人几十年的人生,漂亮的旗袍和一封书信,这封书信是她爱的证明,一生一次的爱的证明。玫瑰的一生就像玻璃杯上一道艳丽的唇印,美艳与狡黠也只在一念之间。镜头转过,Tom已经长大成人,伏在案上抒写母亲的生平,也记载自己的童年。潸然泪下,母亲穿着旗袍的身影仿佛出现在他的背后,安抚着他的面庞。《意》。The home song stories.
这些天,杨咳嗽的厉害,晚上久久不能入睡。我也只能陪伴,有一起历经沧桑的幻觉。





|